一、招录计划
20名男辅警。
二、辅警岗位的设置
主要工作是在市区主要灯岗指挥交通外,辅助交通警察做好市区交通管理工作。
三、招录方式
由市公安局与市交通警察支队具体组织实施。
四、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
(一)招录对象
朝阳市双塔区、龙城区、开发区、朝阳县常住户口(公告前),符合报考条件的军队退役士兵(士官);社会在职、非在职人员(已在公安辅警岗位上工作的,不在此次招录范围内)。
(二)报考条件
1、年龄条件:18-25周岁(1993年12月31日以前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2、身高条件:175厘米以上。
3、学历条件:高中(含高中同等学历)以上文化程度。
4、身体条件:外表端庄、体型匀称、身体健康、无口吃、无色盲、无耳鸣。
5、食宿条件:食宿自理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报考:
1、涉嫌违法、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做出结论的;
2、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;
3、受过刑事处分、劳动教养、少年管教的;
4、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;
5、有纹身、烟疤的。